本报讯(记者冼伟锋)自秋季开学以来,本报接到许多与义务教育收费有关的咨询和投诉电话。现将部分投诉内容刊登如下:
一、影视费。茂名市茂南区某中心小学向每位学生收取影视费5元,用于组织学生观看电影或戏剧。而茂南区其他农村中小学同样存在向学生收取影视费的情况。
二、少先队员费。高州市根子镇某小学收取作业本费5元、体检费6元、影视费3元、基金1元、少先队员费12元、校服费52元,没任何收据和发票。按规定,作业本费、校服属于自愿缴费项目,其他都属于乱收费。
三、课外、课内活动费。南澳县某中学对初一学生收取300多元的费用,只有60元的校服开收据。其他还包括课内活动费、课外活动费、辅导资料费(80多元)和作业本费(12元)等。
四、托管费。佛山市南海区里水某村小学,硬性向学生收取每学期90元的托管费。云浮云城某小学,变相强逼学生参加晚托,每月收取50元,其中20%纳入校长经费。同时要求学生只能到学校指定的地方购买作业本。
五、医疗保险费。龙门县城某中学附属学校,在学生入学注册时,硬性要求学生所属户口簿中的每一成员都得购买医疗保险,否则不予注册。
六、住宿费。罗定某中学强逼学生住宿,不住宿者,不给上晚学,分学生到差班;不去差班者,就不派发书本。
七、早餐费。清远市龙山镇某小学强行收取120元早餐费,56元资料费(包括作业本费)。
本报将继续关注义务教育乱收费问题,欢迎广大读者和网友报料,共同守护免费义务教育的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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