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民工权利保障研讨会在广州举行" />
| 农民工权利保障研讨会在广州举行 |
本报讯 17日,中国农民工权利保障学术研讨会在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召开,研讨会的主题是:中国农民工权利保障机制与建构。
40多名与会学者普遍认为,农民工在融入城镇、真正成为“城市市民”过程中仍然步履艰难,农民工权利问题值得深入探讨和研究。
广东省是一个农民工输入大省,在广东省举办农民工权利研讨会,不仅能促进学术交流,还能促进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探索。
中国社科院研究员、本报战略顾问于建嵘在会上作了精彩发言。他认为“农民工群体是漂移在城市与乡村的社会弱势群体”,他将他们称为“漂移的社会”。
他总结出这个群体的四大特点:他们在出卖劳动,但没有固定的职业和地位;在异乡,但根还在生养他们的乡村;生活在城镇,但不享受城镇居民的待遇;受侵权之苦,却不能有效得到维护;他们群体巨大,却没有代表自己的组织。他提出了改革的思路,改革户籍制度的同时,也改变农村土地制度,让农民可以处置土地顺利进城,同时转变政府职能,消除地方保护尤其是对资方的过度保护,并开放社会组织,让农民工有自己的利益组织和代表,使农民工与侵权者保持相对均势,从而保障其权益。
广州市社科联副主席郭凡研究员表示,农民工权利保障进步的一个突出表现将是,社会主要关注保护公民权利,而不是农民工权利,让农民工概念淡出人们的视野。就是说,农民工已经不再是一个低于公民的群体,他们至少已经是平等的公民。
于建嵘教授也认为,今后农民工维权将从目前的“法定维权”,即维护现有法律赋予的权利,过渡到争取“基本权利”,即争取“作为人的基本权利”。他预测,这将在二代农民工身上得到体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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